南卡罗来纳州立法封杀联储数字货币,力挺本土区块链生态

南卡罗来纳州确立数字资产主权:禁用联储数字货币并拓展权利边界

南卡罗来纳州州长亨利·麦克马斯特于5月19日签署第163号参议院法案,正式构建起一套全面禁止州政府机构采用央行数字货币的法律体系。该法案不仅巩固了对加密货币挖矿、自主资产保管及区块链运营的支持,更进一步扩展了全州范围内个人与企业对数字资产的合法权利,其立法根基源自2022-2023财政年度H.5150号拨款法案中关于数字资产教育推广的相关条款。

政府机构不得参与央行数字货币试点或接受相关支付

根据新法规定,南卡罗来纳州各级政府单位严禁接受、测试或参与任何由美联储或联邦政府主导的数字货币项目。法案将央行数字货币界定为由公共部门发行的数字化法定货币。但值得注意的是,以法定货币或政府债券作为支撑的私营稳定币仍被豁免,因此美元锚定型稳定币等工具在该框架下依然合法可用。

该立法在公共数字支付系统与私人区块链资产之间设立清晰界限,这一区分成为本州数字金融治理结构的关键支柱。州财政办公室将持续推动数字资产素养提升计划,重点面向政府工作人员与普通民众开展数字货币认知普及与创新风险评估。

强化用户自主权:支付自由与资产自控获法律确认

法案明确保障个人与企业在合法范围内使用数字资产进行交易的权利,尤其禁止限制商家接受加密货币支付商品与服务的行为。同时,法律赋予用户完全的自主托管权,允许其自行存储与管理数字资产,不受第三方干预。该机制还防止针对加密持有者的定向监管或特殊税负措施。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范畴被广泛纳入法律支持范围,涵盖金融结算、产权转移、公共记录维护、智能合约执行,以及身份认证、许可管理与资产确权流程。这些条款与美国州首席信息官国家协会此前就区块链在政府系统中可行性的研究结论高度契合。

挖矿与链上服务获得合规保护,防范歧视性管制

该法案对南卡罗来纳州境内的加密挖矿与质押活动作出制度性安排。地方政府不得对挖矿设施实施差别化分区政策或施加不合理限制。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区块链节点运营、质押服务及软件开发无需申领货币传输牌照。然而,州总检察长保有对虚假挖矿或欺诈性质押项目展开调查与追责的权力。

第163号参议院法案延续了怀俄明、亚利桑那、俄克拉荷马、佛罗里达、肯塔基和蒙大拿等多州此前推行的“比特币权利”类立法理念,体现出美国多个州在数字资产法治化道路上日益趋同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