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纳迷因币胜诉:法庭认定非证券,投资预期不构成共同事业

詹纳迷因币获判非证券:法庭认定投资无共同事业基础

加州法院作出关键判决,认定前奥运冠军兼公众人物凯特琳·詹纳发行的$JENNER代币不符合美国证券法中的定义。该裁决终结了由李·格林菲尔德提起的集体诉讼,其声称因购买该代币蒙受逾四万美元损失。

投资者主张与名人推广行为引发争议

格林菲尔德于2024年5月通过Solana与以太坊网络购入$JENNER代币,指控詹纳借助其公众影响力进行营销,诱导投资者期待高额回报。相关宣传素材包括人工智能生成的虚拟服饰图像,展示印有“JENNER ETH”标识的T恤,搭配国旗元素及“让我们共同富裕!”等激励性标语。

詹纳作为跨领域知名人物,凭借体育成就与真人秀节目积累广泛认知度。其进入加密市场推出的代币项目迅速吸引大量关注,成为迷因币热潮中的标志性案例。

法律逻辑聚焦“共同事业”缺失

本案辩护方强调,已故经纪人索菲亚·哈钦斯在事件中无法被视作销售主体,因而不具备责任关联性。法院采纳此立场,并援引1946年“豪威案”确立的判定标准,评估投资是否具备共同事业特征。

法官斯坦利·布鲁门菲尔德指出,尽管存在利润预期,但投资者之间并未形成资金汇集、风险共担或目标协同的实质联合体。因此,该投资不具备横向或纵向的共同性,无法满足“豪威测试”的核心要件。

“综合各项主张,无法证明投资者出于共享盈亏、资本募集或支持代币之外项目而集合资金。基于横向共同性,本案不构成共同事业。”判决书明确表述。

由于未达共同事业门槛,法院未进一步分析利润依赖是否源于詹纳个人行动,直接认定代币不属证券范畴。

州级追责路径仍存开放空间

尽管联邦层面的证券索赔被驳回,裁决确认州级法律主张仍可在加利福尼亚州境内继续推进。格林菲尔德可依据本州法规对相关行为提出另案起诉。

“鉴于共同事业要素缺失,无需展开更深入审查。”法官在结案说明中强调。

该判例为迷因币类数字资产的法律定性提供新范式,尤其在名人背书与公众参与交织的背景下,明确了证券监管边界。未来类似案件或将参考此地方法律逻辑进行判断。